上海海事大学公开招聘法学院院长公告

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、物流、海洋、经济与管理为特色,具有工学、管理学、经济学、法学、文学和理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。百年积淀,已使学校成为 国家航运事业人才培养和科技服务的重要基地。学校在服务“一带一路”、海洋强国、长江经济带、上海“四个中心”、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和上海 发展战略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

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以海商法的教学与研究为特色,有一批在航运界、保险界有影响的教授和研究人员。现有二级学科博士点(航运法律与管理),法学硕士一级学 科(国际法学、民商法学、经济法学、诉讼法学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、刑法学)和法律硕士点。多名教师具有律师资格证书并参加法律实践,教学密切联系实际是 学院的办学特色。

为进一步加快学院发展,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法学院院长,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前来应聘。

一、岗位职责

1.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,制定学院发展战略,把握学科发展方向;
2.提高学院教学、科研水平,显著提升学院学术地位和和影响力;
3.引进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,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,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。
4.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,积极开展与国外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的合作。

二、应聘条件

1.掌握高等教育规律,了解国内高等教育情况,熟悉学校的管理模式;
2.治学严谨,学风正派,具有敬业精神、创新意识;
3.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,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,有带领本学科走跨越式发展道路、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;
4.具有5年以上从事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,在海商法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,有较高的学术声誉者优先;
5.国内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国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知名大学终身副教授以上职位、知名研究机构研究员或相应职位;
6.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,特别优秀者,可适当放宽。

三、聘任方式及待遇

1.聘任方式:全职聘任;
2.实行年薪制,具体面议;
3.对校外受聘者提供一套110---120平方米的产权房。

四、应聘要求

应聘者于2015年10月30日前填交报名登记表(学校主页公告下载),并提供以下材料:

1.个人简历;
2.身份证(护照)复印件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及行政职务任职证明的复印件;
3.论文及著作目录、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、论著及被收录、引用情况证明的复印件;
4.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情况;
5.重要获奖情况及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;
6.工作设想和目标(1000字以内)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通讯地址:上海市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人事处
邮编:201306
联系人:黄老师
联系电话:86-21-38284231
电子邮箱:wzhuang@shmtu.edu.cn

文章来源:中国海外人才网
作者:admin

声明: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”的文/图等稿件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文章内容仅供参考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,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“来源”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,请与我们联系。邮箱:chinahwrc@126.com

Copyright @ 2012-2023 海外人才网(www.chinahwrc.com) All Rights Reserved

海外人才网-www.chinahwrc.com 服务于海外高层次人才。皖ICP备18007485号-9 公安备案号:34070202000441

咨询及信息发布请发送邮件至chinahwrc@126.com。

海外人才网微信订阅号,搜索微信号:chinahwrc关注我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