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“海鸥计划”申报启动

本报讯(记者邵群)昨天,2016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智力“海鸥计划”项目申报正式启动。记 者从市人社局最新获悉,外籍专家和港、澳、台籍专家;在海(境)外工作,以柔性方式,在我市企业、高校、科研机构等,主持或参与实质性项目的高层次人才, 且满足规定条件的,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。

“海鸥计划”主要指打破国籍、户籍、地域、 身份、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,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,以契约管理为基础引进的海外人才。昨天,市人社局引智处负责人刘 瑜告诉记者,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,须满足三个条件:一是申报单位原则上为中资或中方控股企业;二是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的,年在苏工作时 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;三是柔性引智采用阶段性全职在苏工作方式的外籍专家,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。需注意的是,已在苏创办和领办企业的海外人才;已获 得苏州其他人才计划支持的海外人才;同一企业(集团)中,不同子公司(事业部)间的人才派遣流动,这三类情况不在申报资助范围。

按 规定,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计缴所得税的劳动报酬高于5万元的,可给予资助。具体资助标准为:劳动报酬5万元以上,10万以下的,按劳动报酬的20%资 助;10万元以上,20万元以下的,按劳动报酬的25%资助;20万元以上的,按劳动报酬的30%资助,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单个引智项目及单个引 进人才,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。劳动报酬须以引进人才在国内的纳税依据作凭证。

刘 瑜表示,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,根据项目引智的技术含量和对企业发展的针对性,引进人才的专业背景、工作经历、研究成果,在引智项目中发挥的作用, 企业对实施项目的投入、团队人员组成,实施项目的进度、产生的阶段性成果及绩效,人才在苏服务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审。符合资助要求的分三个类别,给予3万 元、4万元、5万元补贴,资助最高不超过单位引进人才使用费用的50%。

记者获悉,符 合“海鸥计划”申报条件,并入选省级以上引进国外技术、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外籍专家,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。单个项目(人才)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。需 注意的是,申报项目须为2013年7月及以后完成或正在开展的项目。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,书面材料上报受理截止时间10月31日。

文章来源:姑苏晚报
作者: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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